大家好,今天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河北月嫂家政服务的问题,于是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河北月嫂家政服务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河北一男子离异后竟把孩子丢给月嫂养,两年没给一分钱,对此你怎么看?
首先要高度肯定这位月嫂的大爱无疆,对于一个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,两年来悉心照料让孩子在冷血亲情的寒风冷雨中,有了一个可以避风的港湾。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道义上月嫂都没有必须抚养雇主孩子的义务,孩子的父母因为离婚就对亲身骨肉不管不顾,孩子的爷爷甚至以断绝了与儿子的父子关系而拒绝抚养孩子,这些人不仅违法还践踏道德。
我认为这位男子以及孩子的母亲都涉嫌犯罪了。男子拒不执行***判决的行为显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,因为被司法拘留之后仍然不愿意支付。对人民***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***、拘役或者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***,并处罚金。
孩子父母两年不管不问孩子,没有钱不是不抚养孩子的借口,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放弃,这些情节非常恶劣,可能涉嫌遗弃罪,尽管遗弃罪的构成条件比较苛刻,基本要造成被遗弃人的后果比较严重才能构成犯罪。例如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、死亡的;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,流离失所,被迫沿街乞讨的;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***的;行为人屡经教育,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等等。对于新闻中的这种情况,司法机关可以综合考虑其特殊情节,追究刑事责任。
以上观点仅供参考,欢迎理性讨论!
河北男子真无聊,借以卖房把女交,嘱托月嫂细照料,承诺按月付现钞。谁知两月把路跑,一去如风见不着,费用没见一根毛,手机号码也换掉。
月嫂无奈把状告,***受理把事调。男子虽然见面了,偏偏就不付钞票,结果拘留十五日,老赖名声众人晓
男子出来月嫂找,自愿支付十万钞。欲接女儿身边到,可是又没现钱掏,答应先把两万付,其余按月三千交。月嫂自难把人信,坚决拒绝把头摇。
男子就把月嫂告,说她侵权毁名操,不该微信公其照,倒打一耙主意高。
男子行事太胡闹,做人两面又三刀,出尔反尔不守道,脸皮厚得胜过蕌。
看完这个报道,可以看出有几个奇葩的地方,奇葩的让人难以理解。
第一,按报道所述时间,月嫂到王冰家时,孩子还不到一个月。而这对夫妇已经离婚,孩子妈妈离家,却把不到一个月的孩子留给男方抚养。这做妈妈的心够狠,一家人够无情。
第二,保姆赵红叶到其家20多天后,应该是孩子刚满一个月,王冰谎称拆房骗赵红叶带走孩子,从此两年间不闻不问。好像这孩子与自己已经没有关系。难到这孩子真的非亲生不成,但按后期事情的发展,显然应该是亲生。
第三,孩子妈妈及爷爷奶奶纷纷撇清关系。妈妈称已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,与自己没有关系。那可是你身上掉下的肉,怎么会没有关系呢?而爷爷奶奶也与儿子做了切割,声明断绝了关系。是啊人家儿子都不要了,那还会在乎这个孙女呢?
第四,为孩子抚养费,竟置女儿不顾,还当起了老赖。并且还要***保姆,这老赖也称上“教课书"级别了。
对这种缺德无良,没有人性的一家人,决不能姑息养奸,应该予以严惩。不仅要在经济上补偿保姆的损失,应当按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包括那位不露面的,孩子的妈妈也应该涉嫌遗弃,决不能让这些狼心狗肺之人逍遥法外。
孩子丢给月嫂,可恨而可悲的是,这两年孩子亲人就没一个人愿意管?
离异后丢给月嫂不说,整整两年不管不顾,并且奇怪的是,联系了孩子的母亲,孩子爷爷,奶奶,其他亲人,居然没有人打算把孩子接回去,感谢下这位保姆?
实在让人震惊而心寒,如果不是这位月嫂好心,照顾这个和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孩子,可以想象孩子的生活会多惨。
这个孩子从小面临父母离婚,然后还被爸爸,欺诈性的***装自己卖房没空,把孩子丢给保姆玩失踪两年,自己的妈妈不要她,爷爷奶奶也不要她,何其可怜。
既然选择了生这个孩子,作为父母,法律上就有扶养责任,对于这种生了孩子以后不管,直接丢给月嫂玩消失的行为,已经变相属于对孩子的遗弃。
个人认为,应该以遗弃罪进行惩处,犯该罪面临五年以下***或者拘役,并且对于孩子的监护权,如果都如此推脱,法律上,可以重新指定监护人。
看新闻,男子还拖欠月嫂这两年孩子自身开销的费用,月嫂通过***和男子达成了和解,但是男子居然又不愿意给钱?
还准备告保姆找媒体曝光,侵犯了他隐私权?可以说人不要脸相当可怕。这时候不谈感恩月嫂养育这么久,却想的是赖账,并且反诉?
建议对于这种行为,保姆申请***强制执行拿到这笔钱。
其实通过***看的出来,月嫂生活条件也很一般,别人出来工作也不容易,结果钱没赚到,还贪上这么一家人。
这个孩子看起来活泼可爱,健健康康,怎么全家人都舍得不管不顾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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