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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的县令身兼多少职务?是怎样的?
古代的县令,在早期郡县制下大致相当于今天的***兼市委书记,在明清等时期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县长+县委书记(或县级市一把手)。
同时,还要兼任相当于地方***一把手+首席法官,以及检察院、公安局、综合执法、税务局、民政局、劳动局、教育局、农业局、人民武装部、征兵办、宣传部的书记(实际的一把手,各职能虽有自己的担当人,但决策权不独立)
古代的县令,身兼数职。既相当于现在的县长,又兼现在的县委书记和***院长。既是公检法的头头,又是***的头头,管的挺多的。简单地说,县令就是一个县内的土皇帝。不过一般情况下,古代一个县的人口大约相当于现在乡镇一级地方单位的人口。
作为县令,既要在辖区内推行朝庭的法令,替朝庭收捐收税,又要对自己辖区内的民事***和刑事案件进行判决,维护好自己辖区内的社会治安。当然,对于一般的案件,下面的人早就把一应工作准备就绪,县令升堂断案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。但若出了人命大案,县令就要亲自过堂审讯。县令断案的方式也很简单粗暴。若案情简单,证据确凿,一般审问一下就可结案。如果案情比较复杂,缺乏证据,而嫌疑人又死不认罪,就大刑伺候,直到嫌犯招认为止。这样的断案方式自然免不了冤***错案、草菅人命之事发生。毕竟,像狄仁杰和包拯这样的断案高手是少之又少的。
汉代县令的职责,包含了治理百姓、教化劝善、惩治奸恶、平治狱讼、处理各类琐事等多项事务。此外还需关心百姓的疾苦,督导治下的百姓不耽误农时;每年还要详细统计本县的户口、田亩、钱谷的出入、盗贼的多少,并造册上交郡国。这些既是一县之长的职责,也是郡国或者朝廷考核县令政绩的基本依据。
《唐六典》所云:“掌导扬风化,抚字黎氓,敦四人之业,崇五土之利,养鳏寡,恤孤穷,审察冤屈,躬亲狱讼,务知百姓之疾苦。”
唐代前期的县令以编定户口籍账,确定丁中、户等,作为均田制和征收庸调及差派课役的依据,这可以说是县令的重要职责。另外县令还有保证农民占有均田的土地,并且增加户口的基本任务,以便稳定地提供赋税和兵徭。中唐以后,由于两税法的实施,县令还有负责为地主催租之事。此外,“躬亲狱讼”审理各种刑事案件和民间***,以及“导扬风化”、“抚字黎氓”实行道德教化,也是唐代县令的重要工作。
宋代县令作为一县长官,统掌全县政事、民生,包括部分军事。其职能与以前各朝的县令相较,并无太大的出入。增加户籍、劝课农桑、征收赋税、平治狱讼、抚养穷困仍然是一县之重点。
综上,历代知县、县令等基层父母官的主要职责,在于户口、狱讼、课税、兴修水利、养生葬死等民生事业。
县令的职务还是很单纯,但是已经有品级,属于七品,对于一个县来说,是最高长官。
在古代,县令没有其他职务,只是县令。不像现在,还要***什么主任、指挥长之类的。
但他的权力很大。只要是属于他所管辖县的事情,大小都由他说了算。所以也容易产生问题,形成老百姓一说当官的,就是“贪官污吏” 。
虽然说是“七品芝麻官”,但掌握生杀大权 ,有好多朝代,县令由皇帝亲自任命,也体现了权力还是不小。
县令主要负责处理的事情如下:
一,处理民事***,刑事案件等。
二,处理本地暴乱,清剿土匪流寇等。
三,批准农村土地,商人经商许可,税收等。
四,管理学校学院和私塾等,发现人才,组织考核。
五,发展地方基础建设,修桥补路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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